在水利部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水利财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2023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部署,锚定中心任务,强化资金保障,严格财务管理,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聚焦水利高质量发展,着力强化资金保障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有力,重点领域资金保障取得重大突破。将党中央高度关注的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农村供水水质专项行动、国家蓄滞洪区工程维修养护首次纳入水利发展资金支持范围,修订印发白蚁防治经费定额标准,进一步完善害堤动物防治长效机制。落实海河流域特大洪水防御、流域直管工程水毁修复等重点任务支出。配合财政部紧急预拨两批海河流域国家蓄滞洪区运用补偿资金15亿元,7次协调下达水利救灾资金38.74亿元,帮助灾区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紧紧围绕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六条实施路径,全力加强资金保障。协调财政部落实2023年度水利发展资金619.83亿元,较2022年增加13.80亿元。协调落实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限额122.78亿元,用于支持保障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安全监测设施完善、雨水情测报等。牢牢把握增发国债机遇,协调将中小河流治理、小型水库建设等项目纳入增发国债支持范围。稳住部门预算基本盘,积极争取增量资金,用于水旱灾害防御、华北地区河湖生态环境复苏行动、京杭运河补水监测等重点任务支出。
二、强力推进财务监管,筑牢资金资产安全防线
准确把握财会监督政治属性,充分发挥财会监督作用。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制定《水利部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水利财会监督工作得到财政部肯定。打造“三项机制”升级版,出台内部控制制度清单,拟定水利财会监督“红黄牌”评价暂行办法,建立完善与预算挂钩机制,修订水利行业廉政风险防控手册(资金资产管理分册)。印发财会监督工作协调机制方案,建立财会监督与内审监督协同机制。开展水利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采取“多级联动、三级复核”,适时“回头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推进内部集中联合审计,实现部直属单位内审监督全覆盖。建立常态化内部集中联合审计机制,印发《水利部关于开展内部集中联合审计的指导意见》,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指导部审计室组织10个审计组,对部直属单位实现全覆盖审计监督。
强化财务制度建设,夯实资金资产管理基础。加强机关财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多措并举做好机关经费保障;严格财务审核把关,加强合同管理,确保机关资金资产安全。制定出台规范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方案,会同相关司局建立健全资金安排项目台账;制定印发水利发展资金管理细则和绩效管理细则,进一步规范管理流程。修订印发2023年重点二级项目预算绩效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加强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深入贯彻《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积极推动部属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利用。印发派出机构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加强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研究探索水文技术装备专用资产配置标准,从源头上规范新增资产配置。
三、认真落实“两手发力”,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
探索推进水价、水权、水资源税费改革协同发力。启动水价、水权等领域重大研究课题,明确改革目标、方向及实施路径。立足国家水网规划建设,研究完善多水源、多用户水价形成机制。强化水价政策宣贯,抓实中央直属水利工程供水成本监审和价格校核,配合开展丹江口水利枢纽、三门峡水利枢纽、沂沭泗水利工程等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拟定用水权交易管理规则、数据规则、技术导则,加快完善用水权交易政策体系。积极推进用水权交易,指导中国水权交易所开展区域水权、取水权、灌溉用水户水权等用水权交易,推动四川、宁夏完成黄河流域首个跨省区域水权交易。完成全国水权交易系统部署应用,为建设全国统一的用水权交易市场提供支撑。研究谋划水资源税改革,推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等优惠政策延长至2027年年底。
深化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支持水利再创新高。联合中国建设银行印发金融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已与5家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进一步加大开发性、政策性、商业性金融支持水利力度。截至2023年11月底,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水利贷款余额30852.46亿元,当年发放水利贷款7809.06亿元,同比增长16.64%、24.73%。
巩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成效,国资国企改革持续深化。指导企业梳理完善经营目录和投资管理制度,引导企业做强主业。落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压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强化对高资产负债率企业重点监控,及时清理低效、无效资产,防范重大风险,进一步提高国资监管效能。
四、2024年工作思路及重点工作安排
2024年,水利财务工作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刻认识治水与理财的共性规律,坚持以资金安全为核心、以资金流向为纽带、以资金效益为基础,加强资金保障,严格财务管理,协同推进水价、水权、水资源税等重点领域改革。
全力以赴强化资金保障。一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大重点工作资金保障力度。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转化为资金安排思路,围绕六条实施路径,密切跟踪增发国债有关项目及资金落地情况,做好与水利发展资金支持范围项目衔接工作。二是紧紧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强化部门履职运转有力支撑。协调财政部加大2024年部门预算支持力度,强化重点任务经费保障,用好用足基本支出政策,持续加强部属单位履职和运行经费保障。
全面提升财务管理能力。一是深入推进财会监督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内控制度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专项工程,实施财会人员素质三年提升工程。持续抓好水利财务管理“三项机制”,推行“红黄牌”评价制度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积极推动地方单位水利公共基础设施会计核算。二是夯实预算管理工作基础。建立规范科学合理的预算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全面制定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标准,压实部属单位绩效管理责任。印发《水利部重点二级项目预算绩效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进一步完善水利发展资金安排流程,加强项目台账管理,建立健全项目安排与绩效评价考核挂钩机制。三是严格机关财务管理,严守资金资产安全底线。加强政策宣贯和培训,强化财经纪律意识。加强预算统筹,优化支出结构。推进财务信息化,提升服务水平。四是加强基建财务管理。全面梳理部直属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查、审批情况,进一步完善竣工财务决算管理相关制度办法。聚焦部直属基本建设重点项目,强化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部直属有关单位进一步规范基建项目资金管理。五是强化内部审计监督。持续开展水利部2024年内部集中联合审计,加大对部直属单位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的措施和部党组中心任务安排、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等情况审计力度。加强审计项目统筹,推动内部审计资源结构重组、力量重构。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构建内部审计制度体系;加大宣传力度,为内部审计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一是系统推进水价、水权、水资源税改革。开展水价、水权、水资源税费改革协同发力政策研究。创新完善国家水网背景下的水价形成机制,强化中央直属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推动用水权交易管理规则等政策落实,强化水权交易系统应用。积极推动深化农业水权改革,推进农业水权交易机制创新。持续推进水资源税改革。二是全面落实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方案。进一步优化部属企业管理层级,压实事业单位出资人职责。加强企业名录动态管理,实现全级次企业名单动态更新。健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制度体系,规范资产全链条管理,以预算约束推动资产调剂共享。三是深化水利金融合作长效机制。加强与金融机构信息共享、业务联动,完善重点项目融资台账,加大对国家水网等重点水利项目信贷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水利典型案例总结宣传,指导地方加快推动融资进展。
来源:《中国水利》2023年第2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