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易类型和方式
2016年10月,河北云州水库管理处与北京白河堡水库管理处正式签署交易协议。从交易类型来看,该单交易属于区域间水权交易,从交易方式来看属于协议转让。
二、交易具体内容
河北云州水库-北京白河堡水库水权交易与永定河上游区域间水量交易一样,也是《21世纪初期首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框架下,河北、山西向北京集中输水工作的一部分。
(一)原有工作程序
2003年起,每年汛前由协调小组组织召开工作会,总结上一年度工作成果,部署本年度规划实施重点工作和集中输水工作。海委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根据永定河上游、潮白河上游水资源条件,在了解相关省市水资源供需基础上,编制年度水量调度方案和实施方案,经与各省市协商一致后,由海委报协调小组审批。实施方案批复后,海委下达调度指令,山西省水利厅、河北省水利厅接到调度指令后,将调度指令下达至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各水库管理单位。输水完成后,海委向协调小组办公室报送年度输水总结。2015年,由水利部代表协调小组布置年度集中输水工作,审批年度水量调度方案和实施方案,并印发海委和两省一市(河北省、山西省、北京市)。输水结束后,海委向水利部报送集中输水工作报告,总结本年度集中输水工作。
(二)从集中输水到水权交易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市场要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精神,水利部决定从2016年起,不再审批年度水量调度和实施方案,改为通过水权交易的方式解决首都输水问题,并由水利部水资源司、财务司指导海委协调推动水权交易。2016年6月28日,永定河上游区域间水量交易的成功签约是利用市场优化配置水资源的生动探索。2016年7月,河北云州水库与北京白河堡水库也决定通过水交所完成集中输水。
2016年7月11日,水交所在北京组织召开了河北云州水库-北京白河堡水库水权交易业务协调会,邀请了水利部财务司、水资源司、海委、北京市水务局、河北省水利厅等有关单位参加会议。云州水库管理处和白河堡水库管理处通过协商,就此次交易的交易水量、交易价格、交割方式、交易期限等进行了充分讨论,达成了初步意向。
(三)协议内容
2016年10月12日,海委在天津召开了2016年度山西省、河北省向北京市集中输水工作协调会,审议通过了集中输水实施方案,明确了包括云州水库在内的永定河、潮白河上游水库向北京集中下泄的水量,于10月17日起实施集中输水。云州水库管理处与白河堡水库管理处按照集中输水实施方案要求的水量签署交易协议。
交易水量与交易期限:河北云州水库-北京白河堡水库首次交易期限为一年(2016年度)。交易水量按照集中输水实施方案测算,即1300万立方米。
交易价格:按永定河上游集中输水统一价格执行,即放水0.06元/立方米,收水0.35元/立方米。待集中输水完成后根据实际放水量和收水量结算交易价款。
三、交易的效果评价
2016年12月6日,集中输水工作顺利完成,经统计,河北云州水库放水1385万立方米,北京白河堡水库净收水量为987万立方米,收水率为71.3%。本次水权交易取得了以下两方面效果:
一方面建立了新的输水工作机制。河北云州水库-北京白河堡水库水权交易是在海委集中输水协调会后签署的。本次协调会的召开,体现了水利部将集中输水权限正式下放海委,也确立了由海委、两省一市有关单位、水交所共同参与的新的工作机制,为未来推动集中输水工作进一步市场化奠定了制度基础。
另一方面, 此次水权交易是两手发力配置水资源的生动体现。此单交易由云州水库、白河堡水库发起,水交所利用自身优势,通过业务协调会形式将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机构、交易双方召集一起,为交易相关方提供了层级高、服务好的交流对接平台,交易双方可自由协商价格,提出需求,打破了过去较为倚重行政手段推进工作的束缚,为保障交易相关方权益、体现水资源真实价值做出了有益探索。